关于推荐机械工程系2024届辽宁省 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1321  2023-12-01 20:29:36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依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3〕485号)文件要求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,引导激励全校大学生爱党爱国、勇担辽宁振兴大任,开展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(以下简称“省优秀毕业生”)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组织领导

系内成立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全系推荐参评工作。领导小组构成如下

组长:徐鹏

副组长:王昭春

组员:洪子潇、王颖、周思文、苏闯、田野

二、评选范围

机械工程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。

三、评选比例

机械工程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%遴选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以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辽教函〔2023〕485号)文件要求为主,结合我系实际情况,制定本评选细则。

现要求省优秀毕业生评选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
1.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.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遵纪守法、品德优秀、行为文明,诚信意识较强、学术道德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3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,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且专业排名在前5%以内(如有突出贡献的学生,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10%)。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。

4.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。

5.原则上在校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以上(含校级)荣誉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。

6.创新意识强,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,荣获省级以上就业创业(大赛)奖项的毕业生;在科技创新方面,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、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,具体由系部规定。在同等条件下,获奖加分情况如下:国家特等奖8分,国家一等奖6分,国家二等奖5分,国家三等奖4分,国家级优秀奖3.5分,省级特等奖3.5分,省级一等奖3分。

7.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,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,具体由系部规定。

8.高校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,满足评选条件且专业排名在前60%以内的,可优先评选为“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
9.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、省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(必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),满足评选条件,可优先评选为“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
10.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》(辽教函〔2020〕248号)要求,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,满足评选条件,可优先评选为“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
五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
         1、全系要充分认识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评选。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党总支书记、主任协同组织实施,学办负责材料上报。

2、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。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,并在系内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,经所在系主要负责同志审查后,报学校就业指导处备案。

3、被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要认真填写《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,确保内容完整、真实准确、字迹工整,不得缺项,同时另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。因科技创新、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,本人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(表彰证书、证明文件)。因参军入伍推荐的,本人应提供《退役士兵证》复印件。

         4、评选毕业生报送以下材料:①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一式两份。要求手动填写,字迹工整,不得涂抹,不得缺项。②《 2024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(含电子版)一份,报送材料需按学号进行排序,要求报送的纸质推荐表排列顺序与推荐名册(含电子版)顺序严格一致。评选总结(内容应包括系内评选工作基本情况,会议审议情况,毕业生总人数,推荐优秀毕业生人数,参军等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人数等信息)。④不受指标限制的评选对象的证明材料。⑤《2024届省优秀毕业生拟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)纸质版加盖系公章。
         5、相关年级辅导员要仔细审核毕业生填报情况,2024届省优秀毕业生拟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》电子版2023年12月5日前上交给校就业指导处;其余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中午前上交给校就业指导处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。

         6、相关评选表格通过辅导员发送给各班级。

六、补充说明

学生在毕业前如发生下列情况,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:

1、离校前出现违法、违纪行为,或违反学校其他有关管理规定者。

2、因毕业论文、课程考核未通过等原因造成其不能按期毕业者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机械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室

联系方式: 024-31919017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机械工程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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